
商业保险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。《通知》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,即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、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,包括符合条件的年金保险、两全保险、商业养老金等。二是提出推动商业保险年金发展的政策举措和监管要求。三是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,提升产品的多样性和投保的便利度。四是支持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、适合广泛人群购买的新型产品,要求保险公司优化资产配置,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。五是建立健全统计制度,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,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《通知》的发布,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、长期产品开发和长期资金管理的优势,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。金融监管总局将以《通知》发布为契机,推动保险公司加快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,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,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,打造人民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。
郑重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展览现场。中国国家博物馆供图123456789下一页人民网北京1月9日电(记者刘微)1月8日,由中国...
1月8日,人们在西乌珠穆沁旗的一家瑜伽馆练习瑜伽。近年来,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,随着牧区生...
春节临近,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务段把电煤运输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,确保管内11家电厂电煤储备充足,为...
据人民银行官网消息,人民银行今日发行中国空间站建成金银纪念币一套。该套金银纪念币共2枚,其中金质纪念...